服务标准:
1.行程中含塞班岛住宿三晚及天宁岛二晚
2.塞班岛可选酒店: 格兰酒店Saipan Grand Hotel (A类) 悦泰酒店Fiesta Resort & Spa (A类)
(由于境外酒店无星级区分,塞班岛的酒店只有A类酒店及B类酒店之分)
3.行程中自助早餐在酒店餐厅内享用;午/晚餐的围餐标准为八菜一汤,自助餐于我司安排的酒店餐厅。塞班岛岛内餐厅选择为美味园、广东酒楼、海皇海鲜鱼翅酒家、海景餐厅、Fiesta 外滩餐厅、Grand AOI、360°餐厅,
4.包括上海至塞班岛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、领队、司机、导游、空调巴士
5.行程安排塞班岛环岛观光游;塞班岛来回接送服务;
自费项目:
1.以上费用并未包括上海机场税人民币90元/位(12岁或以上)、塞班机场税、其它政府税项人民币120元/位(2岁或以上),及1050元燃油附加费,及美国入境费50元(共计1310元/位)需连同团费一并在出发前支付。
2.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,不可更改日期、不可延期停留。团体至少30人或以上方可安排独立包车。
3.随团旅客需另行支付塞班当地导游服务费(不含领队服务费)给导游:五天团每位20美元,六天团每位25美元。
4.如出现单男、单女的情况,请贵公司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它同性之团友或与领队拼房。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,如未能拼到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(即三人一间房);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之亲友共享三人房,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,以享用单人房间。
5.请于确认订位后三天内支付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,方可确定留位,另外,请于出发前不少于十四天支付机票费用每位人民币3000元,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订位,已付之订金恕不退还,团费余款需于出发日三天前清付。
6.机位确认后,于出发前十四天之前取消者,则扣除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;出发前十四天内取消者,则扣除机票款每位人民币3000元;出发前三个工作天内取消者,则扣除应付团费之80%(或机票款,以较高者为准);出发当日取消者,则扣除100%全数团费及燃油税。
7.退票及换票需要另收取人民币100元/位
8.本公司保留有随时修改以上价格及条款之权利。